关于开展春季健身活动的通知
团委发【2013】2号
各分院团总支、各学生组织:
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“十八大”精神,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在大学生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,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环境,增进各系各年级各专业间同学的交流,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,调动广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,进而增强体质,强健体魄。学院团委联合学工处、保卫处、体育教学部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“在灿烂的阳光下”春季健身活动。具体活动方案附后。各分院团总支、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,在全院掀起春季健身的大众性质的体育活动浪潮,本次活动开展的成效,将计入团总支工作量化考核。
共青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委员会
2013年3月15日